可再美麗,也無人愛她。
這是一間偏僻的廂房,常年照不到光,唯一會定期拜訪這裡的人只有小斗笠,幫她洗腳,梳頭髮,縫補衣服,給她熬藥端藥過來……看似恭敬順從,實則也隨時警惕著她——他會在她抄起剪刀的第一瞬間奮力扭斷她的胳膊。
繡花針扎一紮還好,讓這瘋子拿著剪刀往他脖子上捅,是會死的。
他不想死在賤女人手裡。哪怕她的確給了他一條命。
沒關係,大家會一起變成死人的,如果有一天賤女人也死在他的剪刀下,那他自己也肯定很快就能去死了。
「你又在想殺死我的事了,對嗎?」
賤女人突然說:「你真是個破破爛爛的壞孩子。」
聽上去比瘋子好一些,小斗笠低聲應是。
女人伸手,抵住他的臉頰,緩緩托起。
那是一張與她五分相似的臉蛋。
只有五分像她,另外五分似乎也並非來源於俊秀的男人,而是他自己獨自一人生長,由無歸境的山雲水霧醞釀而出的美麗。
他不像是兩個活人的孩子。他像是無歸境的孩子……獨自存在。
又或者,與這雙眼睛有關?
在孩子還應當是孩子的時候,它卻看透了太多太多孩子不該窺見的事情。
於是人類的鮮活小孩消失了,留下的是一個破破爛爛的壞東西。
「你這雙眼睛……」
賤女人輕輕拂過他的睫毛,然後她的指甲在他眼眶邊猛地摁緊。
「真該挖出來。」
她輕聲道:「我幫你挖出來,好不好?」
不好。
「我還要完成日常清理。」小斗笠抓住了她的手腕,搖頭拒絕,「等我徹底在家主那裡失去工具的價值,不需要再做清理了,這雙眼睛就可以挖給你。」
賤女人鬆了手。
她今天原本心情不錯,和他多說了幾句話,可現在,她像是重新變回了以前那個瘋子。
「你什麼也不懂。你懂什麼?」
她來來回回地嘀咕起來,嘴角神經質地抽動:「你什麼也不懂,爛東西,你自以為能用那雙爛眼睛完全看透我——」
我不懂什麼?
我不懂經學,不懂書法,不懂私塾里的先生在講什麼,不懂一張正確的符紙該如何繪製。
我不懂的東西很多很多。
我是無歸境最愚鈍的工具。
這不是常理嗎,有什麼好生氣的?
但瘋子的邏輯是不可能搞清的,小斗笠嘆了口氣。
反正他能用眼睛看清,賤女人的瘋病是吃藥治不好的。=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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