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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要用書桌給家裡人寫信,點著蠟燭,你能睡著吧?」她問道。

塔妮點點頭,「沒關係,我能睡得著。」

問完,瑪格麗特便叫她先去用熱水洗漱,然後在窗前的書桌邊坐下,拿出紙筆開始寫《粉眼》的後文。

過了一會兒,塔妮洗漱完穿著睡裙先躺下了,瑪格麗特還在寫東西。

她聽著聲音,那塔妮似乎也睡不著覺,翻來覆去的像攤煎餅一樣難受。

瑪格麗特收起筆,回過頭問她睡著沒有,是不是蠟燭亮著的問題。

「沒有,不是因為這個,我睡不著覺是因為……」塔妮想著這反正是個陌生人,就直說道:

「是因為我不明白,為什麼我一定要結婚才能好好活著,不找個人結婚生子,難道就活不下去了嗎?」

瑪格麗特搖頭。

「當然能好好活著,只不過比較艱難而已。」

塔妮後腦勺靠著手臂,疑惑的很:

「能有多艱難?我打聽過,八百鎊足以買下倫敦周邊的一棟小樓房,到時候我去做房東太太照顧房客,不也可以活著嗎?」

瑪格麗特笑笑,沒有說什麼,塔妮的母親自然是不希望自己的女兒僅僅只是活著,還希望她活的舒服,有臉面,優渥舒適。

最好是能階級上升,比父母輩過得更好,更優渥,不用把老底子當成一切,才算是滿足了。

做房東太太,既不能優渥也不舒適,只能餬口和安穩罷了。

塔妮又談起她母親想讓她和姐姐找的結婚對象,大多是與親戚家有來往的一些年輕律師,以及倫敦的小官吏,警探與法官助手什麼的。

他們薪水一年有個百來塊,有的還繼承了祖上的財產,每年有幾百的年金可以花。

「一想到為了這些錢就讓我做個溫婉賢惠的人,我就受不了。」塔妮滿腔憤懣。

瑪格麗特與她聊了兩句,收拾收拾去洗漱,打算小睡一會兒。

人躺在床上,那塔妮念念叨叨了半夜,細數她的人生經歷。

父親是個眼鏡店的商人,三十歲時立了業,才娶了她十六七歲的母親。

她和姐姐十二歲就有了家庭教師教育,學了繪畫和鋼琴,還讀書,跳舞也是整個鎮上最好看的。

自打父親一年前病重去世,只留下兩千鎊遺產,塔妮的母親就開始為兩個女兒操心婚嫁。

塔妮就發現,原來她以前學那麼多東西,都是僅僅為了在婚姻上更拿得出手而已,她感到十分挫敗。

瑪格麗特聽著,看向窗外沿街的燈火,莫名覺得這或許就是許多小商人階級的女孩們共同面對的困惑。

她們沒那麼貧窮,不至於為了一塊麵包擠進工廠里做工人。

但也沒那麼富裕,學了琴棋書畫,長了心氣兒,但又維持不了自己原本的生活質量。

只能靠犧牲心氣去找個人結婚來換取原有的生活。

瑪格麗特沒說話,只是感覺福靈將至,靈感乍現,她,好像又有想寫的故事了。

待塔妮那姑娘沉沉的睡著了。

瑪格麗特忍不住翻身下床,去書桌前擦燃火柴,打開箱子拿出紙筆墨水。

她坐在桌後,身影籠罩在燭火中,穩穩地落筆,將靈感寫了下來。

『曼卡絲的父親是一位鄉村律師,她的的母親是一位小地主的女兒。

她和五個姐妹一共擁有五千鎊的嫁妝財產,她們的母親一門心思想要五位金龜婿,並積極的為此奔走著。

曼卡絲十分懂事,擅長繪畫,長相美麗,一個鄉村裡的社交季,就有許多人向她求婚。

她聽從母親的意見,同意了擁有一座小莊園可以繼承的牧師之子的求婚。

曼卡莉承認,自己也是一個十分在乎物質生活的人,她熱愛英鎊,不想像大姐一樣跟農場主結婚。

可是,曼卡絲在結婚前一天,忽然發現自己似乎也沒那麼愛英鎊。

她結婚對象的長相有些醜陋,身材矮小,總愛吹噓自己的莊園如何精巧,一心熱愛神學,把上帝掛在嘴邊上,甚至不知道她喜歡的劇作家是誰。

曼卡絲徹夜難眠,受不了自己即將嫁給這麼粗俗的人,怎麼都認不了命。

於是,她帶著自己的嫁妝和為新婚準備的細軟逃婚去了倫敦……』

將梗概寫到深夜,瑪格麗特才鎖好箱子睡下。

直到第二天清晨,塔妮洗漱的聲音將她吵醒,瑪格麗特才起床洗漱,檢查完行李,準備繼續趕路。

從利茲到謝菲爾德,又經過諾丁漢與北安普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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