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同擔轉頭看看警察走稍遠一點盤問消息,幾乎是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你這是幹什麼,把事情搞大了知道嗎?這是樂怡悅家粉絲殺人未遂嗎?是flowers團體粉絲有人行兇,媒體會只帶一個人名字嗎?我們大家誰也逃不了,我們一塊兒跟著丟臉。」
這傢伙在喊出這些話之前到底有沒有動腦子,她們嘴上說著各家單飛還真以為互相之間沒有關係了?現在好了,熱搜頭版頭條就是她們家,鐵定了。都在集體聚會的時候出現這種惡性事件,她們還能組織類似應援嗎?肯定會被嚴格管控的。該死,該死,該死!她怎麼就遇到這種蠢貨同擔!
但現在後悔已經晚了,警察已經打定主意要把每個人都調查一遍,無論她們願不願意,所有人都得去派出所走一趟,不允許反扛。那粉絲還打算改口,想著找警察說說情,「那要不這樣,我去找警察說,說我故意報假警,這些和旁邊人都沒有任何關係,一人做事一人當。」
這人怎麼就聽不懂人話呢?
現在是你自己一個承擔的事嗎?你要是說自己報假警,那不就變成她們這整個群體都不行嗎?無論她說什麼,她們粉絲群這壞名聲已經確定了,不可能改變。現在她能做的就是什麼都不要做。「行了,你不要繼續說了,現在就安靜待著,什麼都別說。」
可剛剛被警告過的人卻渾身哆嗦,顫抖地指著不遠處一個人,話都幾乎說不出來,「血……那邊有血……」
被指到人一摸自己腰部,立刻被鮮血糊了一手。剛剛因為太生氣,腎上腺素狂飆,她甚至都沒注意到自己被劃破了皮膚,露出好長一道血痕。誰幹的!
大家頓時僵在了原地,原來看著可愛的女孩全都變得面目可憎,她們甚至不知道懸在頭頂的屠刀何時會落下。
警察神色一緊,看著那個女生身上的傷痕眉頭緊縮。這種傷痕絕對是某種利器,一般工具絕對不可能造成這樣的痕跡,這麼看來的話,那個女生這話還真是說對了。這裡頭油
做為提供證據的證人,他倒真是走個過場,甚至都沒到正式那個小房間裡頭。他默默把自己拍到的所有素材留下,順便在相關文件上簽字,主打的就是一個相當配合。這邊的警察看著他都相當熟悉,在這忙乎里頭還不忘和他聊兩句,「喲,小哥又來了,這兒都快成你第二故鄉了,隔三差五得過來一趟。」
「這不是我習慣走哪兒都開著相機嘛。」印珹笑笑,「我可是五好市民,無論拍到什麼消息都積極提供給警方,絕對不藏私。」他那時候直播用了一個相機,但給警方的是倆個角度,另一個角度拍攝的相機視頻也全部拷出來,就是講究一個全都不留,統統都給提供。
這時候老實願意配合警方,之後說不定能得到什麼。至少你在態度上讓別人看著高興,以後真遇到事了,別人也不會故意為難你。
正所謂與人方便與己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