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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解星紀的態度,疑惑而憤,奪門而出。

凌雲專門抬了一個竹椅,在衙門門前。他就面對著衙門而坐,閉著眼睛,在等開門。一股不怒自威的震懾力,隔著大門傳進裡面。

時間已過正午,一整個早上。偌大的官衙,竟無人開門。

百姓都聽說昨日翡翠樓樓主被抓了,圍在旁邊竊竊私語,「到底是誰護著他,竟然連凌將軍都敢攔在外面。」林茉和薛懷瑾就混在人群中。

不遠處,嚴和華帶著人來了,先是解釋,「凌將軍,此乃我刑部所轄,見笑。」

凌雲對他還是有三分敬意,起身示意。待嚴和華命人撞開大門,他隨之進去。

裡面的人具在,都站在門後,低頭看著地面,神色為難。不用說也知道,是二皇子放過話了。

嚴和華不追究這個,直接下令讓人去牢獄提來人,問:「凌將軍,聽說有人要告案。人可來了?今日我親自審理。」

「來了。」聲音堅定,不是凌雲,是林茉。

一隻玉手先從人群中升起,隨後林茉從裡面走出。風吹起她的發梢和裙裾,她的步伐卻踩得堅實。此刻她堅毅無懼。

「我要告這個畜生。」林茉指向文華盛。

林茉將事情道來:「大人,我乃槐縣商賈林家女兒林茉。幾年前在槐縣,他上門求娶。只因爹爹不願將我嫁與他,他便帶人深夜將我全家殺害。」

文華盛手腳被束跪著,聽完只是淡淡一句,「血口噴人。」

嚴和華:「人證或物證,呈上堂來。」

林茉字字鏗鏘:「大人,我親眼所見,我便是人證。」

文華盛顯然熟知律法,輕蔑抬頭,「你算個什麼人證。第一次聽說告案人還能作證。」語間不只狡辯,還有對林茉的嘲諷。

林茉久處深閨和深諳經營之道,卻不知刑罰其中規矩。她原以為抓住他便能懲之以法,不曾想還能被難住。

若不是昨日暈過去,她一定當場手刃了他。此刻,她的眼睛像是尖刀,刺刺盯著文華盛。

「若此時沒有證物,那便不能論斷。只能待查實後再做定奪。」嚴和華起身,準備走了。

「大人。還有我!我也看見了。」

薛懷瑾帶著傷,艱難從人群中擠出來,「那夜我路過林府,正好瞧見了,就是他。」

嚴和華聞言又坐下。

薛懷瑾和林茉將那日的事情仔細說來。書吏執筆疾書,案情化作黑字落在紙上。

聽完,嚴和華若有所思,問:「他為何要殺這麼多人?」

「自然是因為被爹爹拒絕,怒而殺人。」

「依你二人所言。你們僅靠夜裡所見的一珠串來認人,此證尚不可採信。另,若只是遭到拒絕便殺人,此動機也不可信。總之,目前的證物證詞尚不足以定罪。」

林茉聽來,深呼吸壓下快要爆發的心。絕不能在此功虧一簣,「那依嚴大人所見,還需要哪些證物證言才行?」

嚴和華起身往外走,經過林茉身旁,聲音不大,「若你所說為真,他絕不是因此殺人。或許,有其它的原因,也未可知。倘若有其他的受害者,那一切就不言自明了。」

薛懷瑾比林茉沉不住氣,「難不成就這樣放了他?」

「他當街打殺人的事是板上釘釘,自然不能就這樣放了。」

嚴和華讓人將文華盛關押回牢中。

第55章 再探

林茉一行人在衙門無功而返,與薛情在群芳樓碰面後,決定再去翡翠樓探探。

雖然文華盛被抓,但翡翠樓還是照樣做生意,樓門大開。攬客的姑娘依然抹粉塗脂,似招展花兒,在門口迎接往來賓客。

薛情很熟練了,穿過花叢時步伐加快,不留一絲眼神和猶豫,叫那個個秋波無處落腳。

凌雲緊隨其後,凌厲目光退卻欲近的身影。而林茉因為女兒身,她們也不曾相攔,只有薛懷瑾被留下。

他受了傷,又穿著紈絝最愛穿的花哨衣裳。剛靠近,便被好幾個姑娘圍住,掙脫不成。

「等等我……」他看著三人離開,喊道。

姑娘香氣撲鼻的方巾都拂到薛懷瑾臉上。姑娘在他左右,一邊一個攬住他。

他改口,「——救救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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