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狼吃痛,拼命地踢蹬後腿,想要擺脫狼末的鉗制。
可狼末卻寧可挨踢也死死咬住不放,竟然生生把他的後腿扯斷,大片大片的鮮血噴涌而出,狼末吐出嘴裡的斷肢和碎肉,注視著狼群逃離的背影。
狼越第一次見狼末受這麼重的傷,氣得咬牙切齒:「我帶他們追上去,把他們挨個咬死!」
狼末:「算了。」
和敵對頭狼一樣,他也要考慮到狼群接下來的捕獵和求偶。
要把體力和精力用在刀刃上。
狼群蹲坐在狼末身邊,為他放哨,野戈將路上撿來的小藍狐狸放回了汪白腳下。
小狐狸年紀還小,大概還不知道什麼叫做受傷,見汪白在這,便下意識地想要抱他。
卻被狼末叼起來,丟給了野戈:「你負責照看她,別讓她亂動小狗。」
野戈領命,叼著小狐狸走到溪邊,讓她玩耍,自己則在旁邊看著,以免她溺水。
直到現在,汪白才有了撿回一條命的真實感。
他望向狼末,嘴角止不住上揚,他們活下來了,真好。
狼末沒有去管渾身的傷,趴在汪白身邊為他舔舐傷口。
但他冷峻的臉龐,還是透露出了幾分難以遮掩的疼痛。
一定很疼吧,汪白心疼極了,他學著狼末的動作,輕輕地舔著狼末身上的傷。
比起他的皮外傷只是看著嚇人,狼末的這些傷則要可怖得多,全是和狼群搏鬥時留下的打鬥傷。
傷口大多很深,最深的一道傷口是在右肩上,隱約可以看到露白的骨頭。
舌尖輕輕掃過傷口邊緣,生怕不小心碰到內里的血肉,汪白眼眶發熱,深恨自己的大意。
這些日子在極地過慣了安逸的日子,他都忘了並非所有地方都像先前那樣地廣狼稀,更何況這條路是馴鹿遷徙必經之地,肯定會有猛獸伺機而動。
狼哥想讓他跟著也是為了他的安全著想,可笑他會錯了意,還以為狼哥非要帶上他一起去相親。
要是他們一開始就和狼群一起行動,就不會遇到危險了。
自責的薩摩耶將一切過錯都攬到了自己身上,殊不知狼群對他的看法卻有了極大的轉變。
藍眼戳了戳同伴的皮毛:「沒想到這小狗看上去小小一隻,膽子卻這麼大,居然敢和那群狼對著幹。」
長尾與有榮焉:「也不看看是誰帶大的,他啊,天生就有我們狼族的風範。」
狼越輕嗤一聲:「也就那樣,還不是遍體鱗傷,勉強夠格當我們狼群的一份子了。」
「難怪狼王那麼護著他,」皮皮自認為找到了真相,「普通的狗哪有他那麼堅強,依我看,狼王早就發現了小狗的與眾不同,所以才決定養著他。」
狼族有著強烈的慕強心理,當汪白展現出他寧死不屈的一面時,他在狼族心理不再是儲備糧,而已經成為了合格的同伴。
狼末瞥了他們一眼,狼群立馬噤聲,不再言語。
他轉過頭,舔了舔汪白淚汪汪的小狗眼,然後仔仔細細地將小狗身上的血污都舔乾淨。
一狼一狗互相舔舐傷口,他們之間的氣氛和諧、溫暖、渾然天成,任誰都插不進去。
這讓汪白想起了一句話:我夢中的白馬王子,是一個蓋世英雄會駕著七彩祥雲來娶我。
對他而言,這裡沒有白馬王子,只有白狼王子,也沒有七彩祥雲,有的只是傷痕累累的一狼一狗。
卻一點都不比那句話營造的意境差上半分。
唾液本身就有消毒的功能,野生動物處理傷口最常用的方式,就是舔舐傷口。
狼末把汪白的傷口舔了個遍,尤其是那本該又卷又長的尾巴,現在卻被那隻頭狼咬禿了。
汪白的尾巴特別敏感,狼末一碰他就想躲,但顧及到狼末身上有傷,他只得克制自己躲開的衝動,好讓狼哥舔個盡興。
其實汪白自覺得他的傷並無大礙,倒是狼哥他傷得太重,光靠唾液殺菌不太可靠,還得再想想辦法。
他先把自己和狼末的圍巾取下,一條綁在了狼末受傷的後腿,一條綁在了傷口最深的後肩,止血的同時防止發炎,一舉兩得。
狼末完全不把自己的傷當回事,蜷縮著後腿,僅用三條腿走路,也要帶領狼群找地方埋伏,準備狩獵。
輕傷不下火線。
汪白能理解這段時間對狼群十分重要,所以狼哥不想因為自己的傷拖累狼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