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連忙悄悄的朝小徑外走去,十分友好地打算把這裡讓給這對鴛鴦。
剛走了兩步,瑪格麗特忽然聽見背後傳來一句話。
「我們私奔吧,我帶你去蘇格蘭結婚,除了死神沒人能把我們分開……」
是凱爾說的。
瑪格麗特忽然停了下來,這年頭這麼流行去蘇格蘭結婚嗎?
然而,他繼續朝伊莎說著:「結了婚,我們就去美國,再也不回來,那裡沒有人會認識我們,他們只會知道你是我的夫人。」
「不,凱爾,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別再來找我了!」
說著伊莎掙脫開從另一邊跑了出去,瑪格麗特看著凱爾鍥而不捨的追了出去。
瑪格麗特人都傻了,現在年輕人都這麼著急嗎?還真是春天快來了。
光這麼看,俊男美女,言情味兒還挺濃。
啊,看來又是一場刻骨銘心,要死去要活來的愛情故事呢。
她有點磕到,又覺得在如今這個階級之間仿佛隔著天塹的環境下很有概率結果不好,於是趕緊離開了這個是非之地,一路朝莊園裡趕去。
莊園裡,似乎沒人察覺有任何的不對勁,瑪格麗特徑直回了自己的小房間,鎖上門,就在握著門把手的那一刻,她忽然靈感乍現了。
是啊,年輕的男女之間的愛情,階級之間的隔閡,身份的差異,性格的分歧,有莫名的禁忌意味,稍加描繪就奪人目光。
自古以來,這樣的內容就沒有人能拒絕。
既然要以自己的名義寫作,還不如放棄「模仿」帕特森爵士。
以自己身處的環境做原型寫一些故事出來,豈不是更能令人信服?
既然理性到極致的《皮爾斯小姐探案集》可以爆紅,那麼她這次就將感性寫到極致,又會怎麼樣呢?
故步自封走老路,沒有一點意思,瑪格麗特認為,她應該讓普森先生看到點不一樣的東西。
瑪格麗特立馬衝到書桌前抄起筆,展開紙頁,迅速地寫下了一個設定。
『在距今很久的十世紀初,有一塊來自上古月之女神的紅寶石被海水沖刷上岸,來自古印度的商人將它拾起,製成胸針,取名為粉眼,輾轉售賣到了英格蘭。』
『可粉眼卻自帶一種詛咒,無論是誰佩戴上它,或者暫時擁有它,都會在月圓之夜毫無理智,不受控制的向命定真愛告白,一次之後,粉眼便會失效,直到擁有新的主人。』
『可是,粉眼的魔法會消失,可那些已經向命定真愛表白的人生活還得繼續,他們不得不為自己收拾這種浪漫又要命的爛攤子。』
瑪格麗特寫完這幾句設定,頓時感覺自己想要的味道撲面而來。
她十分滿意,繼續往下寫了《粉眼.赫爾蒙斯伯爵》
這個故事,瑪格麗特願稱之為受到真愛詛咒後我向死對頭告白了。
『在新的社交季來臨之前,受限定繼承法限制,剛剛成為赫爾蒙斯伯爵的威廉士收到了好友送來的禮物,這是一塊粉色胸針。
他的好友知道,他這次第一次參與社交季,對他頗有指望,認為他一定會尋找一位門當戶對的淑女。
好友在信中說,傳說粉眼具有一種神奇的魔力,會讓人擁有直面真愛的勇氣。
但赫爾蒙斯伯爵並不覺得自己成家是一個很重要的任務,因為他有一件更緊急的事情要處理。
他要為自己的堂妹尋找一位合適的丈夫。
這件事,還得從上一任赫爾蒙斯伯爵繼承人之死說起。
威廉士本身是一位勳爵,是個富貴閒人,每天的愛好就是看書寫作,繪畫與馬術。
可在堂弟去世後,他成為了遠房叔叔家的繼承人,然而,不過數月,叔叔赫爾蒙斯伯爵便去世了。
威廉士不僅繼承了叔叔家的爵位,財政赤字,一塌糊塗的莊園,因為頭銜必須要擔任的軍務,還繼承了一位無人監護,脾氣古怪的堂妹索菲亞。
她對他十分厭惡,他也對她十分牴觸。
威廉士感覺自己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冤大頭,但為了叔叔的遺志,他又不得不為這位堂妹的生活操碎心,肩負起延續家族的責任。
而索菲亞在他看來卻分外庸俗,不懂藝術,除了外表之外,頭腦空空,只知道沒日沒夜的參加舞會與俊年跳舞和請來自巴黎的裁縫做各種裙子,舉止跳脫,幾乎沒有一絲可取之處。
威廉士敢說,這個世界上沒有比她更值得討厭的人了。』
瑪格麗特寫到此處,又開始寫索菲亞視角的威廉士。
總之,他們看起來像是兩個世界裡的人,索菲亞自小就被家人嬌寵長大,從來沒有任何煩惱,一時間失去了父親和哥哥,忽然變成了浮萍一般的人,她無比的不安,又將不安的憤懣發泄到了近在咫尺的遠房堂兄威廉士身上。
她對男主角也依舊是各種不滿意,覺得他除了外表可取之外,性格老氣橫秋,古板嚴肅,一點也不風趣,還喜歡管束她的私生活,控制欲過剩,簡直不可忍受。
一個短故事,起承轉合的節奏要絲絲入扣。
既然故事的局面的起始已經寫好,後面就該來點拉扯的劇情承接前情,將二人的矛盾點到最水深火熱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