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掛斷,林正均和孟落笛都關切詢問,林檎找他什麼事。
「沒事。她東西有點多,一個人拿不回來,叫我過去接她一下。」
孟落笛忙說:「小舅我跟你一起去!」
孟鏡年伸手摸摸她的腦袋,笑說:「外公外婆一會兒就要來了,你不負責招待嗎?」
「哦……好吧。」
孟鏡年轉而看向林正均。
林正均說:「你去吧,我一個人慢慢來,就是你們得晚上半小時吃飯。」
回到客廳里,孟鏡年同孟纓年也打了聲招呼,拿上車鑰匙出門。
下午四點多,路上還不堵,孟鏡年開得比平日快上許多,往常若非必要不輕易變道超車,今回見縫插針,四十分鐘的路程,半小時就到了。
他把車停在路邊,走進派出所大門,同大廳接警台的同志說明來意,便有人過來把他帶上了二樓的一間調解室里。
進門第一眼,孟鏡年便看見了坐在長桌對面的林檎。
誰能想到,快有二十來天沒見,再見是這樣的場景。
她穿著一身lo裙,哥特風格,黑灰配色,層疊的裙身像燒過的灰燼。頭頂斜戴一頂黑色禮帽,襯得帽檐下的臉蒼白而精緻,妝容也是暗黑風格,紅黑色的眼影,特意在眼下勾勒出一道黑色的淚痕。
這樣打扮坐在派出所的調解室里,多少有些格格不入,可看她似乎沒受到什麼傷害,甚至抱著手臂,隱隱的有點氣焰囂張,他放下心來。
他進門的一瞬,林檎坐直身體,將目光投向他。
他沒說什麼,走進房間,去她身邊坐了下來。
民警介紹來龍去脈:林檎對面坐著的男人是今日給她拍照的攝影師,拍攝進行到一半,林檎察覺到攝影師有意對準了胸部拍攝特寫,提出異議,攝影師自然不認,還意圖當場刪照片。林檎直接奪了相機摔到地上,把事情鬧大,報了警。相機摔壞了,但存儲卡沒事,經過查看,裡面確實有不止一張胸部特寫,且還不止她一個人的。
經過協商,派出所對攝影師拘留五日,同時摔壞的相機,林檎要照價賠償。
原本已經協商好了,因為了解到林檎還是學生,且相機的價格較高,派出所堅持讓她叫一個家長過來處理。
孟鏡年聽後點頭:「賠償價格協商好了嗎?」
那攝影師立馬說:「當然是照原價賠償,還有什麼好說的!」
林檎:「你的相機是四年前的型號,還想原價?你在做夢!」
民警:「哎哎,都不要情緒激動啊,和平溝通。」
孟鏡年這時稍稍湊近林檎,低聲問:「你手機上有可以二手交易的的app嗎?」
「有。」林檎拿過自己的手機,點開應用,遞給孟鏡年。
孟鏡年問攝影師:「相機和鏡頭分別是什麼型號?」
攝影師不大情願地報上了型號數據。
孟鏡年拿林檎的手機搜索片刻,不疾不徐地說道: 「按照目前二手市場的價格,機身加上鏡頭一共差不多1.9萬,這個價格換你壞掉的相機,能不能接受?」
攝影師還想討價還價,非得往上再加一千,但孟鏡年絲毫不鬆口;攝影師又要求原相機自己繼續留著,孟鏡年還是不鬆口。
最後民警勸他退一步,本來就是他偷拍有錯在先,如此,攝影師才嘟嘟囔囔地答應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