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伸手,一把將她從地上拽了起來,緊緊牽著她的手,沿著樓梯,又回到了河壩上。
走了好久,他們才回到有燈火的地方。
附近有家麥當勞,二十四小時不打烊,但夜間餐食種類有限,只有漢堡、薯條與可樂。
期間他離開了一小會兒,回來以後,手裡多了一個軟抄本和一支原子筆,是到附近的通宵便利店裡買的。
紙筆就放在一旁,他也不催促什麼。
薯條吃到一半,她把本子拿過來,握住原子筆,一字一字書寫,她打人的緣由:
她打的那個女生,就是她之前所說的,新交的好朋友。她對那個女生無話不談,心態幾乎將她視作彼時唯一的心靈慰藉,於是會在日記里寫下對她的感激,肉麻諸如「我們要做一輩子的好朋友」這樣的期許……
可是後來她才知道,女生把她的日記在朋友之間傳閱,嘲笑她「倒貼」的樣子,還對外宣揚,說她看著一副家教很好的小公主樣,其實跟叔叔嬸嬸擠在一個破出租屋裡,招待客人只給客人穿破破爛爛的舊睡衣……
她憤慨地寫:我想不明白,為什麼,為什麼我的好意要被她這樣曲解?我喜歡她才邀請她來家裡玩,因為她臨時決定要留宿,才拿我的睡衣給她穿,而且那並不是舊睡衣,我給她的明明是新的!
他不免覺得悲憫,說:一一,因為她在嫉妒,你在父母出事以前,成績優秀,受父母寵愛,老師喜歡,只有你落魄了,她才有機會貶低你,只有將你貶得一文不值,她才覺得跟你平起平坐。
她那時還不能完全明白這樣一種心態,只在紙上寫:人會這麼壞嗎?
他說:不是人人都這樣壞,但一定有這樣壞的人。這不是你的錯,一一,你不要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從麥當勞離開,他們穿過公園回家。
經過公園的鞦韆,她停了下來,走過去坐下。
她兩腳著地,抓住鞦韆繩,低頭,很久沒有動彈。
不知過去多久,她猛地「啊」了一聲,而後雙腿一蹬,閉上眼,把自己用力地甩向天空。
那之後,她的失語症就好了。
但因為許久沒有開口,花了一段時間做復健,才恢復到正常的表達水平。
後來有一次,他們散步又經過河堤。
那天是在黃昏,風很大,但還有日光的餘溫。
她說:可能以後都沒辦法交到完全信任的好朋友了。
他說:在這之前,我可以先做你最好的朋友,直到你敢去認識新朋友為止。=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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