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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立軒覺得他犯蛇精病,扭頭就走:「你就der吧,我他媽回國。簽證不幾把更了。」

陳熙南追上去,雙手扯住他臂彎。拉著眉毛,吭吭唧唧地撒嬌:「誒!你倒是再多哄我兩句呀!」

就像好女人容易栽渣男手裡,好男人也慣吃綠茶那套。高冷和賢惠是辛苦且吃虧的,而厚臉皮和會撒嬌則是百試百靈的。

儘管段二爺總說陳樂樂油嘴滑舌,但樂樂牌龍井他一天能灌十壺。瞄著臂彎上的小白手,挑著眉毛寵笑:「咋哄啊?你想聽啥?」

「這樣吧,我教你。」陳熙南拉著他坐回長椅,跟他掌心相對地顛手,「我說一句,你跟著說一句。」

「行吧。」

「你說,我好愛好愛你,我的腦里只裝著你。我是你的人,生生世世都是你的人。」

段立軒沒想到第一句就這麼咬耳朵。簡直一斤花椒炒二兩肉,花椒不麻,肉麻。嫌棄地看了他一眼,斬釘截鐵地否決:「這要說完,我他媽能麻成截癱。你換一句。」

「那你說,我想你,做夢都想你,睡醒也想你。我要是小蜜蜂,往後就只採你的蜜…」

段立軒噁心地打了個寒戰,齜牙咧嘴地推搡他:「滾滾滾,再換一句。」

「那你說,我從未如此愛過一個人。早知道會如此愛你,我一定會對你一見鍾情。」

「…再換一個吧。」

陳熙南來回地換,段立軒不停地切。就像握著遙控器換台,不是新聞就是京劇,要不然就是假藥GG,總之沒一個能看進去。換了一大圈回來,電視機不高興了:「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到底有沒有誠意?」

「草,你內是人話啊?你整個短點兒的,我咬咬牙就能禿嚕的。」

陳熙南想了想,嘆著氣妥協道:「那就說「我愛你」吧。你還沒對我說過呢。」

這個要求並不過分,段立軒不好意思再否決。他搓了搓發紅的臉,在喉嚨里反覆醞釀。

「我愛你」這三個字,非常有魔力。它簡短、直白、有力量。難度係數比任何表白都高。

要是說「我喜歡你」,總像是留了點自尊上的餘地。

畢竟喜歡什麼,是自己的權利。你今天討我高興,我喜歡你。明天你讓我厭煩,我不再喜歡。一來一去,我的心還是完整的,面子也是完整的。

但「我愛你」,則像是一場獻祭。我今天愛上你,明天也很難不繼續。喜歡是膚淺的,會存在真相與理想的衝突。而愛是深入的,沒有自我覺知、看不見好惡。一切注意力全在對方身上,自我便自然而然地消失了。

哪怕有一天不再愛了,獻出的那塊心也空了。我將不再完整。

所以就連對余遠洲,段立軒都沒說過愛。告白了四次,連「我喜歡你」都沒憋利索過。

他確實深愛著陳熙南,這是毋庸置疑的,他也用行動證明了。但要將這份愛宣之於口,確實還需要一點臉皮。

他醞釀了會兒,伸手摳了把陳熙南的臉頰。

陳熙南捂住臉,驚訝地笑道:「這是幹嘛?」

「你臉皮厚,貼補我點兒。」

「好啊。」陳熙南扳住他肩膀,撲上去跟他蹭起臉來,「這些夠不夠?嗯?夠不夠你說愛我?」

兩人鬧的噼哩噗隆,最後雙雙倒在椅面上。陳熙南咬著下嘴唇,撅著下巴頦到處蹭他。腮頰,鼻頭,眉毛,脖頸…早上刮的鬍子,已經長出了小茬子。一點輕微的疼,是最難耐的癢。

太陽落了,天光像半掀的床帳。帳外一盞殘霞,是鑲著金線的紅紗燈。帳內一片巴洛克的尖樓,是紅木框裡的西洋油畫。

鬧著鬧著,頭上那盞路燈啪地亮起來。直直罩下,像一隻凝視的眼。

「哎哎哎停!」段立軒不好意思了,推著陳熙南坐起身,「他媽光天化日的,你要擱這兒幹起來啊?」

「那你倒是說呀。」

「明擺著的事兒,說啥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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