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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還有一次,小狗嗆到了奶,他各種找方法,還拉上許庭嘉幫忙,搶救了大半天,總算是留住了狗崽子的命。

當時許庭嘉還嘲笑他是狗爹,聞敘居然也沒跟他生氣,說他是嫉妒他有狗了,不跟沒狗的人見識。

被這樣一個爹餵著奶長大,閃電性格也隨了他小時候,活潑好動,熱愛外出熱愛玩樂,心眼子一大堆,還愛乾淨得很。

算算到現在,閃電都十八歲了,按人類的年齡來看,已經是個長壽的小老頭了,依舊活潑得很,毛髮油光水滑,被伺候得很好。

就因為這個,最開始謝與月認識聞敘時,還對他挺有好感的,覺得他可能就是性格差了一點,起碼心地是好的。卻沒想到,其實是個芝麻湯圓,黑心的。

跟閃電繼續玩著拋球遊戲,謝與月抽空問他道:「怎麼昨天沒見到閃電?」

「爸媽想它了,喊它到那邊住了一周。」

「對哦,真姨現在還住瀾西嗎?」

他嗯了一聲,又道:「等見面了,你得改口叫他們爸媽。」

改口?

聞敘爸媽很好相處,對她也很好,在他們家借住的那一年裡,倆人完全把她當成了親女兒來養。

可即便是這樣,讓她突然改口,一時半會真接受不來。

不管了,等真見面了再說。

飛速將煩惱拋到腦後,恰好閃電球也玩累了,謝與月不想繼續和聞敘待在同一片裡,轉眼就溜回主臥。

忽視藏著一整排不可說黑盒的床頭櫃,她去了趟衣帽間,重新打量起了這兒。

二十四歲的她,衣服品味真是和她截然不同,衣服都是優雅又端莊的款式,好看是好看,只是她不喜歡,又沉悶又乏味的。

她喜歡顏色漂亮的衣服,要多彩,要有趣,還喜歡按顏色來給衣服分門別類,一件件掛好後,衣櫥就是個大型調色盤。

失望地看完衣櫥,很快,謝與月注意力被旁邊的男士衣櫥吸引。她費了老大功夫,努力勸回自己亂瞄的眼和蠢蠢欲動的腳,挪著步子回到主臥。

她在書桌上找到了本沒用過的本子。外封是人造的皮革,墨綠色的,乾乾淨淨的,沒被用過。

她拿起筆,神色認真嚴肅地翻開了封面,一筆一划認真寫字。

[致二十四歲的我:

多年沒見,你現在的衣服品味太平淡了,等我給你買點新的填滿調色盤,新的一天當然要從穿漂亮衣服開始!

ps.這兩天發生的事太詭異了,我一定要找出你和聞敘結婚的真正原因!]

她的字不算娟秀,起承轉合鋒利有力。總有人說她的字不像女生,每次聽到這樣的評價,謝與月一定會告訴對方,女生寫出來的字,本來就可以是任何樣子。

她伸伸懶腰,找到貴州那邊醫生給開的藥水,將褲腿疊起來,用棉簽給擦傷的地方塗藥。

昨晚忘塗藥了,薄痂居然滲了組織液出來,她也是剛剛洗澡才發現的,難怪今天痛了不少。

呲牙咧嘴地塗好腿上的傷,胳膊上和後背的擦傷讓她犯了難。胳膊的還能勉強看到,後背的就不好說了,很容易塗出界,這藥水有顏色。

……找聞敘幫忙?絕對不能。她就算是喝她超討厭的豆汁,也不會找他幫忙!

托練舞的福,謝與月身體柔韌性比一般人好不少,她舉著沾滿藥水的棉簽,幾乎要把自己擰成麻花,才勉強看到後背的傷口,還沒來得及塗上去呢,臥室門口突然傳來了三下敲門聲。

她被嚇了一跳,好險才沒有摔到地上,立馬將棉簽放到一旁,赤腳踩著地板去開門。站在門口的,果然是聞敘這傢伙!

「有事?」她沒好氣地問。

「東西忘拿了。」

說完,他低頭望向了她手臂,穿的是套暗茶色的長袖睡衣,袖子被胡亂折到上臂,露出一截手臂,靠近手肘處的那裡,憑空多了一塊暈開的不規則棕色。

聞敘伸手把她手臂抬起來看了眼,這才看清在棕色藥水的皮膚下,是一片發紅的刺目傷口。

「摔下山坡時傷的?」他問,「還有別的傷沒?」

這人掌心溫度熱,無名指上的婚戒表面又是涼的,一時間她都忘了將手臂縮回來,只下意識答:「摔下去的時候刮到的,腿和後背也有一點。」

「都塗好藥了嗎。」

她一向實話實說,「還沒。」

「在哪?我幫你。」

「不不不不用!免了。」她想也不想地立馬答,還一字一句地強調地說,「我自己能塗。真的,謝謝您。」

他淡淡哦了一聲,「行,忘了你現在和我不熟了。傷口自己注意點,不要沾水,免得感染了,疼得天天喊難受。」

忘了你現在和我不熟了。

他這話一出,謝與月又不可避免地想起床頭櫃裡的盒子,實在是受不了這樣的對話,她往後退幾步,給他讓出了空間,迫不及待地想讓他拿完東西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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