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首要的事情是找位靠譜的、價格合理的律師,沒錯,價格也要合理,以後秋池離了顧家,吃穿住行樣樣都要錢,還沒等找到活計,先把嫁妝用完了,那就完了。
雖說凌一會出錢,但秋池不要,她最多只能當是凌一借她的。如若不然,從依靠洛家到依靠顧家,最後依靠凌一,她始終花著別人的錢,如何硬氣得起來,往後若是和凌一鬧翻,撕破臉,凌一一不高興,斷了她的錢,她便只能等死。
秋池雖此刻信任凌一,但卻不敢依賴凌一。她依賴了太多人了,依賴看似有個賴字,其實更重「依」,把決策的權力讓渡給別人,看似自己輕鬆了,卻同時被動無助了。
凌一也認為秋池的決定是對的,她沒有半點不被信任的感覺,反倒覺得秋池這樣想,更讓她放心。
於是,接下來一段時間,凌一白天都在外面跑,去找律所的律師,看看誰能接離婚案。
但凌一找的好多律師,要麼收費昂貴,要麼一聽是女人單方面想提離婚,不接或故意太高價錢,這些人眼裡帶著算計帶著鄙夷,令凌一非常不喜歡。
這些人最噁心的點不在於他們不接這離婚官司,而在於,他們想賺你的錢,還看不起你。
最後,凌一忙前忙後跑著,經人介紹後,找到了一位女律師,張婉憐,是浣喜市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女律師。
對方願意接,並且價錢不是虛高,會比同類型的官司稍微貴些,但不是因為客戶是女人,而是因為這起離婚官司可能涉及到顧家,顧家在浣喜市是名門大家,有錢得很,和她們有關的案子都得萬分小心。
找好了律師,張律師提議要先同秋池見一面,了解基本情況,凌一說到底不是當事人,她的轉述張律師不能盡信。
凌一答應了,準備尋個機會帶秋池去見張律師。
但這個機會很難找,原因也很簡單,顧家雖然相比洛家更新派,但從姨太太的存在,老爺少爺的稱呼來看,就知道顧家還是享受著封建傳統帶給她們的階級特權的,所以內里還是老舊的做派。秋池身為顧家大少奶奶,是不被允許出門玩的,她甚至連走到正院門口,都會被掃地的下人多問一句去哪兒。
所以這個機會,靠秋池和凌一,是不容易尋到的,甚至,凌一提議說帶秋池出去玩,也被顧老爺駁回了。
凌一帶顧連夢出去玩,顧家人沒半點意見,在她們看來,顧連夢是嬌生慣養的女兒,她年紀小,貪玩,跟凌一年紀相仿,又在讀書,出去玩是正常的。
可秋池,一不讀書,二又已經出嫁了,出嫁的媳婦還出去亂走,見外男合適嗎?
凌一嘗試了幾次,顧老爺已經有些不高興了,她再試探,恐怕就要被質問她究竟想幹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