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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文猝然抬頭。

「哼,都是傻子教會的人。」黑暗神嘀咕了一句,提高聲音,「我討厭傻子教會,因為你們都很難吃!不過……」祂的觸手們在空中揮舞,厭惡又得意地總結,「……只要摧毀你們那可笑的信仰,你們就會變得很好吃!」

「但你和他們相反,你的信仰讓你足夠好吃,所以你可以保留它!」祂施捨般宣布道,「他說得對,你活著比死了有用……那就用你們那些噁心又難吃的感情來取悅我吧!」

騎士長困惑而警惕地看著祂。

「我不需要控制你做什麼。」黑暗神看穿了他的想法,觸手輕快地搓了搓,像是迫不及待,「下個月就是你們傻子教會的第一傻子日了吧?唔……如果你被『光明』拒絕,你猜他們會拋棄你,還是拋棄信仰呢?」

「……」

阿爾文握緊五指,聲音仍是平靜的:「不必等到下個月,您現在就可以吞噬我的靈魂,我不會反抗。」

黑暗神懶洋洋地答道:「那太浪費了。豢養的好處在於只要人類活著,就可以源源不斷地產生好吃的。而你……」

祂的觸手捧起騎士長的頭,仔細端詳著那張壓抑住一切情緒的臉,像在欣賞一塊美味的蛋糕,滿意地笑道:

「……你一定會為我帶來更多好吃的!」

……

地牢隨著黑暗神的離去重新變得安靜。

阿爾文垂頭靠坐在牆邊,按住腹部的右手攥緊,試圖將那根漆黑的羊角拔出,但它就像之前的無數次嘗試一樣不動分毫。他想了想,忽然挪開按住腹部的右手——那根羊角一獲得自由立刻扭動著向傷口深處鑽去。這一次他沒有阻止,而是在看了幾眼之後,突然用力將羊角的末端向下一按。

「唔……」

幾次之後,他低低地喘息著,放棄了沒有用處的嘗試,目光轉向黑暗教皇遞給他的酒壺。他撥開瓶塞,看了看裡面透明的烈酒,手腕傾斜,將其均勻地傾倒在身周的稻草上。

微弱的火星在騎士長沾染血跡的指尖跳動。在那零星的火花終於艱難地聚成一點艷紅時,他平靜地將手按在被酒水浸濕的稻草上。

下一秒,酒壺滾落,被驟然竄起的烈焰吞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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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神明和魔物確實是同族,區別就在於會不會真正吞食人類的靈魂。雖然神明也能吃靈魂,但盧克和西德都選擇克制自己,只吃人類情緒波動產生的精神能量(不會對人類產生影響,就像羊毛於羊)。兩個神明口味不同,光明神偏好正面情緒,黑暗神則是負面情緒。

所以黑暗神外出覓食時經常會碰到很尷尬的情況:看準了一個有著大量好吃情緒的人類,快樂地抱回教會當儲備糧,卻發現越養越沒得吃——典型例子就是亞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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